2011年7月24日是bet365注册送奖金揭牌四周年的日子。我们梳理、回顾该局例行督察的做法和经验,思考感悟例行督察的拓展创新,深感该局在四年的例行督察中从试点、规范、转型一路走来,不但有纷呈的亮点与原创,还有艰辛的努力和汗水,更有显著的业绩和良好的社会反响。现将该局例行督察的风采呈现给大家,以此作为对广州督察局揭牌四周年的纪念。
为政府作“体检” 为国家守土地
嘉 宾
束伟星 广州督察局党组书记、局长
关文荣 广州督察局副局长
刘承国 广州督察局专员
罗中华 广州督察局副专员
邱耿华 广州督察局原副局长
全面“体检” 综合整治
束伟星:广州督察局的例行督察工作从2008年到今天,走过了从零开始到实现重点地区全覆盖的过程。2008年,我局在广西玉林市开展了例行督察试点。2009年,在督察区域每个省(区、市)选择了一个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中等水平的地区进一步开展例行督察试点。2010年,划定了例行督察重点地区,实现省会城市例行督察全覆盖。2011年,全面实现重点地区例行督察全覆盖。
四年来,我局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的部署,既扎实做好“必选动作”,又积极尝试“自选动作”,十分注重总结规范,业务建设进展明显。同时,抓紧抓实督促整改,努力推动各地将整改深化到制度层面,力求使一次“体检”长久受用,督察成果效用在不断扩大。
例行督察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前期准备到中期实施,再到后期督促整改,有一套相对严密的操作规程,比如前期相关资料、数据、信息的梳理汇总,中期问题查证的程序和质量控制、党建工作常态化,后期督促整改的跟进和验收等。这几年,我们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谋划,严格实施,应该说在实践中探索中形成的现有模式,是经得起检验、具有科学合理性的。今年以来,例行督察的组织形式和审核内容等又发生了很大变化,业务建设进入了深化探索的新时期。
抓好整改是例行督察取得实效的一大关键。例行督察的目的,就是通过全面“体检”的形式,发现和纠正地方存在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从而从根本上纠正地方不合法合规的既成做法,改变不正确的管地用地意识和行为。通过这四年的例行督察,我们感到这项业务综合整治土地管理不依法、不规范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纠正了大量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促进了各地土地管理制度完善。这方面,海南、广东等开放较早地区一些长期沿用又不符合中央土地管理法律政策的做法,通过例行督察得到了纠正,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三是地方政府无论对土地管理还是对土地督察的认识明显转变。地方对一些土地管理法律政策的“无知”现象大为减少,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出现可喜迹象,一些地方土地审批、使用等制度改革得到推进。
社会是在认识与实践的循环推动中不断发展进步的,开拓土地督察事业的过程也明显呈现了这一规律。在例行督察的实践探索中,我们十分注意对实践的总结、规范、提升。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我们在督察区域内组织了“土地例行督察大家谈”活动,征求到不少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我考虑,下一步要从七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例行督察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工作布局。二是要进一步总结提升,形成更加规范的操作规程,督察文书、工作内容要更加有效、把握重点,整项业务要更加机动灵活。三是工作水平要进一步提升,在运用“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重大问题的发现能力与工作机制,完善与其他业务的协调联动。四是进一步提高科技水平。进一步创新科技手段,提高外业实地核查的精准程度;解决好督察成果与“一张图”平台对接等问题。五是进一步强化例行督察对促进地方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和改革的作用,推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打通关节、稳步推进。六是督察内容上如何由土地管理切实转向土地利用延伸。尽管华南地区经济相对发达,但土地利用效率并不算高,例行督察在完成“体检”基础上应考虑如何系统性地推动和解决用地紧张和低效用地并存的现象。七是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例行督察的风险点控制。督察工作切实敢于碰硬,各种风险都会来,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方面要高度重视,有实招、起实效。
“两提升 两促进”
关文荣:我局例行督察从2008年试点以来,通过四年的不断总结提升,已经成为品牌业务,在督察区域产生了良好影响。作为具体分管例行督察的局领导班子成员,我认为我局例行督察工作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提升、两促进”:
一是提升督察干部业务素质,促进社会影响力的扩大。例行督察作为督察机构的核心业务,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通过例行督察,督察干部全面接触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实践中提高业务水平,学会与地方政府打交道的能力和技巧,提升宏观研判能力、总揽大局意识,锻炼独当一面的能力和胆魄。
例行督察开始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不理解,主观上也不想支持,他们认为我们就是去查问题、找岔子的。通过几年来的实践,他们越来越理解和支持例行督察,认识到我们是在帮他们进行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健康体检”,帮助他们防范更多、更大甚至不可挽回的问题,督察机构的权威和影响明显提高。
二是提升地方依法管地用地意识,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在例行督察中,我们不仅检查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业务工作,更重要的是检查地方政府依法管地、用地的责任履行情况。通过多方面地与地方党政领导沟通,坚持“四个注重”,有力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地方政府领导心目中的分量,让他们感觉到做好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责任重大、要求严格,不能越雷池一步。
“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以点带面解决问题。通过发现一个地区的问题,督促一个省(区、市)对同类问题的清理和整改,建立相关机制和制度,避免同类问题发生。二是注重总结提升实践经验。通过总结一个地区好的做法经验,梳理制度化、政策性成果,指导各地在一个省(区、市)推广,同时向部提出政策建议。三是注重推动土地管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四是注重加强对地方实践有需要、而政策上又是空白的政策调研。
“三个着力”显威力
刘承国:我于2009年来到广州督察局,当时参加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深圳龙岗例行督察,随后就担任广西柳江例行督察组组长,至今已担任过深圳、南宁、湛江、桂林等6个地区例行督察组的组长。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和总结,我们探索出了一套合理有效的例行督察方式,丰富了土地例行督察的形式和内容,提高了督察威慑力。主要做法是“三个着力”:
一是着力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督察区域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在开展例行督察期间,除对档案卷宗和用地现场进行核查外,还深入基层单位,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开展调查研究。同时,土地督察机构注重充当中央决策层和地方执行者之间桥梁,对地方执行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是着力开展边督边改,促进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取得实效。在今年的土地例行督察中,我们探索出一种工作模式,即督察组及时梳理、汇总发现的问题,与督察区域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地方政府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反馈或整改。实践证明,这一工作模式实现了双方互动,对督察组掌握真实情况、实现精准“打击”和地方政府加快整改效果明显。
三是着力开展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影响力,实现督察效应最大化。在例行督察中,督察组本着“惩前毖后”的原则,注重利用查处近年的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教育警示,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同时,组织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全程介入例行督察,发挥监督机制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
一项业务与“四个队”
罗中华:从我参加过的历次例行督察工作来看,我的体会是,例行督察至少发挥了“四个队”的作用。
一是例行督察组是“医疗队”。一方面对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行为进行“体检”,一方面对“体检”出来的问题进行“治疗”。每次例行督察开展前,我们要深入地了解被督察地区经济社会、土地管理、媒体反映、群众上访等情况。针对例行督察面广量大的特点,强调差别化和针对性,对不同城市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在开展例行督察前,通过大量的前期准备和调查研究,对被督察区域实施专题性督察,有针对性地抓重点问题、重点区域,一般性问题要求自行整改,用地量很少的地区要求自行清理,事半功倍。
二是例行督察组是“宪兵队”。例行督察不是对某一专项业务进行检查,是对一个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的全面检查,例行督察组就好像是什么事都要管的“宪兵队”。例行督察中,我们注重对土地利用领域的延伸,针对涉土的规划、发改、交通、建设、财政等部门进行检查,促进相关部门意识的提升,形成土地资源“大家管、大家用”的有利局面。
三是例行督察组是“宣传队”。例行督察到哪,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就跟到哪。例行督察组充分利用每一次面对地方政府、部门及群众的机会,宣讲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督察组利用这种有利时机“以案说法”,宣传教育的效果很好。
四是例行督察组是“集训队”。参加例行督察的同志来自方方面面。特别是对于从基层抽调来的同志,每一次例行督察对他们既是一次实践中的业务培训,更是一次深刻的宣传教育。
“三个强化”见实力
邱耿华:我在督察机构组建之初就来到广州督察局,参与和见证了广州督察局例行督察从试点、铺开和规范提升的全过程,也参与了业务探索、总结和规范的全过程。纵观广州督察局的例行督察,与兄弟督察局相比,我认为做到“三个强化”是广州督察局例行督察最大的亮点之一。
第一,在对规划、计划等刚性指标核查的同时,强化对国家产业政策的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等弹性指标的督察。2009年初,我局提出了例行督察核查两项质量控制指标,既要严格核实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刚性指标的执行情况,用数据准确反映,也要准确掌握各地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等弹性指标的情况,从而全面评估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第二,在对土地审批业务督察的同时,强化对领导干部依法管地观念、思路和制度的督察。例行督察要在对各地批、供、用、补、查等土地管理业务督察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意识、观念和规章制度,我们通过核查地方政府会议记录、纪要、抄告单、政府出台的文件、规章等,及时发现纠正执行政策上的偏差,指出依法管地观念上的差距,促进依法管地意识的提升。
第三,在核查评估土地审批效率的同时,强化对批后效果的督察。针对各地加快建设用地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和保障水平,例行督察及时跟进督察,积极关注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地补偿、供地、建设等情况,开展建设用地批后效果全面评估,一方面肯定地方在保障扩内需项目用地需求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另一方面及时预警由于过度追求审批效率、追求征地进度而忽视批后监管、损害农民利益等现象的发生,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督察。
探索之路
探索·规范·提升
2008年广西玉林的小试锋芒,到如今已完成17个城市的土地“体检”、覆盖了所有省会城市和重点区域城市,广州督察局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创新、持续总结规范的历程。
2008:试点起航
在例行督察试点地区的选择上,经综合分析督察区域内四省、区(市)经济发展水平、土地管理现状和土地督察工作开展情况等,最终“落点”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玉林市例行督察在组织方式、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审查标准、成果形成等方面均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明晰了需要改进完善的环节,基本形成了该局例行督察的主要框架。督察组仅用了28天时间就完成试点,实现预期目标。
□在工作组织上,成立了局长束伟星任组长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和邱耿华副专员任组长的土地例行督察组,束伟星亲自带队赴广西壮族自治区及玉林市,与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从广东、广西的国土资源部门选调了14名业务骨干,以解决该局工作人员少、力量不足的问题。组织编印了《bet365注册送奖金工作手册》(第一辑),选编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70余篇,作为土地例行督察的工作用书。对所有人员在土地例行督察期间的工作、生活、廉洁、保密等四个方面均作出了规定,制定了“八条规定”。
□在工作内容上,按照土地管理的业务环节,确定了“批、供、用、补、查”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在检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时,着重了解核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特别是“补”的数量和质量的情况。在用地审批上,着重了解地方政府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情况。在检查供地情况时,着重核查是否严格执行“招拍挂”、供地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最低出让价政策。在检查土地执法情况时,着重执法查处是否到位和共同责任机制建立的情况。坚持突出主线,从规划问题的审核入手,将内业审查与外业核查进行有机结合,通过听汇报、审资料、对卫片、看现场、访群众,将有关情况进行初步梳理和定性,并把其中难以认定的问题提出,与地方有关人员对接沟通,内部集体会审研究。
2009:总结规范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和土地例行督察的社会影响,广州督察局开展了更大规模的例行督察试点工作,覆盖督察区域四省区市,足迹遍及广东潮州市,海南定安县,广西柳江县,深圳龙岗区,深度探索,规范完善,形成制度,锻炼队伍。
年初,该局制定了专门方案,确定了2009年度开展土地例行督察的地区、初步时间安排、工作程序、工作方式、工作要求以及组织安排等,明确由局长负责例行督察的全面工作,审核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责任处室有计划、按步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前期准备。
该局将例行督察与“双保行动”紧密结合,将其作为“双保行动”的一项主要内容,集中时间和力量在7月底以前完成四个地区的资料审核和外业核查工作,“驻点审核”滚动进行。四地例行督察共审查各类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的档案资料3475宗,现场核查卫片图斑点495个,并走访、调查200余人次。
了解了被督察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刚性指标的执行情况,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节约集约用地等弹性指标的执行情况;发现了地方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督察了土地管理情况,宣传了土地法律法规;督促检查了地方的工作,宣传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扩大了土地督察的影响力,成效初步显现。
新特点:
□对例行督察从筹备到实施的所有环节、对内外业核查的内容和标准,以及督察成果形成和应用有了更加系统、全面的认识,逐步明确了耕地保护、规划计划、用地报(审)批、土地供应、出让金管理、土地利用、登记发证、执法监察等各项核查的主线。
2010~2011:转型提升
广州督察局的例行督察从2010年全面推进,仅用两年时间即覆盖12个城市,基本实现对包括所有省会城市在内的重点区域“全覆盖”,进入全面铺开和规范提升的新阶段。
2010年初,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座谈会提出:“例行督察的定位要从对某个地区土地违法状况的检查,转向对该地区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行为的全面评估”,“要简化程序,扩展覆盖面,力争每2~3年时间对重点督察区域覆盖一次,每5年对非重点区域抽查一次”。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广州督察局确定广州、深圳、南宁、海口等14个重点监控地区等。
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已基本成型,规范化、制度化程度明显提高,工作定位清晰,督察对象明确,组织流程科学,工作内容完整,方式方法健全,质量管控有力,成果应用高效,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健全的工作体系。
新特点:
□更加注重对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主导的涉地违法违规行为的督察,如政府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发改部门违反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立项、规划部门违规调整容积率等。在情况汇报、对接和问题反馈时,均要求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发改、规划、财政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参加,不仅进一步核实和掌握了有关情况,也有效震慑了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从体制和制度根源上促进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的好转。
□在督察地方土地管理行为的同时,突出了对地方土地利用行为的督察。除了对耕地保护、规划计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登记、执法监察等传统土地管理行为进行督察外,增加了对土地批后实施、供后开发、土地闲置、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政府土地抵押融资等内容的督察。
□在工作方法上,注重抓好区域特点,实施差别化督察。一是根据督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面积、产业结构的不同特点,选择适合的督察方式。二是将内外业审核检查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突破就档案开展例行督察的局限性。通过对督察地区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把握,参考内外业审核检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出被督察地区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开展重点督察和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成果体现在督察报告中,使得例行督察成果更有广度和深度,提高了督察的针对性。
□坚持抓好边督边改,实现例行督察效用最大化。在组织督察地区开展自查阶段,即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自行整改要求;督察组进驻以后,从例行督察对接会到督察期间的工作要求,再到现场督察结束后的初步反馈,始终强调“边督边改”的原则,积极推动被督察地区整改。被督察地区高度的重视,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在督察结束前有许多问题就已得到整改,部分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八条基本经验
□不打无准备的仗
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每次例行督察前,该局都组织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制定例行督察方案。方案成为指导开展例行督察的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精心做好前期准备,包括:收集基础资料(从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获取督察地区在督察时段内备案的档案资料目录及有关档案资料;从网络等媒体收集督察地区在督察时段内项目开工典礼、竣工仪式、征地拆迁等相关信息;汇总整理信访件,筛选违法违规嫌疑大、现势性强、涉及土地面积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较大的案件线索;总结梳理已有的各种督察成果,对督察地区情况作初步把握),组织督察地区开展前期自查,编印工作参考用书,开展整装培训。
□质量管控全过程全方位
一是事先制定方案,从工作思路、督察地区、督察时段、督察内容、督察方式、组织形式、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二是加强督察过程中的督导。该局成立了以审核处为主体的例行督察工作指导组,专门负责对各例行督察组进行巡视和督导。三是实行两个“两级”会审制度。在例行督察工作组内部建立各业务小组和例行督察工作组两级业务会审制度;在局里实行各例行督察组和局例行督察领导小组两级业务会审制度。
□全面打造督察队伍
例行督察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综合性核心业务,涉及近期土地管理所有方面的内容,是对一个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土地管理职责的全面检查,同时也是对一个地区土地利用管理方方面面情况的全面梳理。要做好例行督察工作,不仅要有精深的土地管理业务知识,还要求具备很强的沟通协调、统筹大局的能力。该局在开展例行督察工作的同时,注重以例行督察为平台,全面提升督察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打造了一支强有力的督察人才队伍。
一是培训加实践,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在与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接触中增强综合能力。督察组负责人统筹全组的工作,与地方领导进行多次会谈、对接,领导艺术、宏观思维、统筹全局的能力、与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领导沟通协调的能力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处级干部要协助督察组领导做好统筹工作,负责和参与例行督察的具体组织实施,还要对督察成果进行业务把关,统筹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也都大幅提高。
□充分应用科技手段
从玉林例行督察试点开始的历次例行督察,都运用督察地区的卫星遥感影像技术手段,有效提高了例行督察的准确性和针对性。2011年,该局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的要求,将“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全面应用于例行督察工作。各例行督察组均配备了1台装有在线督察系统的服务器和10余套云终端设备,系统内提前导入督察地区的基础数据、卫片影像和业务数据,例行督察成为“科技督察”的经典实战。
□宣传教育全方位
督察组通过开展对接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及机构以及例行督察工作。一是督察组结合督察发现的问题,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交流沟通,在指出问题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法律政策宣传。二是在例行督察中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向督察地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系统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该局还邀请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分阶段开展采访报道活动,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力度,土地督察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大大提高。
□抓好验收保成效
例行督察文书发出后,例行督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跟踪督导各地区的整改情况上来。各督察室实时跟踪了解各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中出现的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偏。如2011年初,该局针对广东省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反馈整改情况问题,专门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其加强指导和协调,并限期反馈。
严格、细致的验收,是准确评估地方的整改情况的途径。在验收过程中,采取将例行督察文书中列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与督察地区的整改措施及效果逐一对照的办法,严格确保督察发现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各省区市高度重视例行督察整改。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海南省副省长姜斯宪等领导都及时就例行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各例行督察地区政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对验收中发现的个别城市在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等不到位,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对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没有真正引起重视的问题,该局严正指出,并在给国家土地总督察的预验收报告中建议暂缓通过该地区的例行督察整改验收,给有关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极大震动,最终促成问题整改到位。
□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督察同行
例行督察与创先争优相结合,创新党建工作模式。考虑到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时间长、流动性大、党员较集中等特点,该局在各个例行督察组分别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各例行督察组临时党支部将创先争优作为党建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实。其中,结合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开展的“创先争优我在现场——土地例行督察大练兵”活动,该局目前共上报和发表各类文章130余篇。
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强化党风廉政监管。积极探索事前介入、事中巡视与事后跟踪相结合的廉政监督模式。各地普遍反映,例行督察组干部工作作风硬朗、工作态度认真、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过程廉洁,督察干部严格自律和清正廉洁,给地方的同志们印象深刻。
□及时总结规范业务
每年例行督察结束后,都由各督察组撰写工作总结,总结本年度例行督察工作得失,提炼好的做法,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并交由审核处汇总。每位参加例行督察的工作人员都要撰写体会文章,记录体会,深化思考,提出对改进例行督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审核处在对全局年度例行督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土地督察工作整体形势,将大家的合理化建议予以整理,落实到下一年的例行督察工作方案中去。循环推动业务建设,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为全面系统地总结、思考例行督察工作,该局2010年底组织策划了“土地例行督察大家谈”活动,3个月内收到各类稿件50余篇,收到各类意见、建议150余条。
整改成效显著
效用不断深化
□问题基本整改
2008~2009年:玉林、潮州、柳江、定安、龙岗5个被督察地区共计撤销违规文件20个,修改和新立规范性文件18个;追缴土地出让收入21075万元;清理闲置土地11宗,收回土地20.3公顷;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211宗。其中,复耕土地305公顷;拆除不符合规划的违法占地案件81宗,面积6.6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9270余平方米;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或者联合办案26件,已有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被问责。
2010年:广州、清远、南宁、防城港、海口5个被督察地区,共补划基本农田21.32公顷,复耕土地119.72公顷,收回闲置土地50.29公顷;追缴土地出让金101020.2万元,督促支付征地补偿费2590万元;自行纠正违法违规案件760件,立案查处340件,结案339件,收缴罚没款4246.73万元,拆除违法建筑849841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455669平方米;因违法用地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建议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57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其他干部45人),已落实56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其他干部44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次,已有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有8人次被约谈警示。此外,促使工业集中区核减规划建设用地规模205.4平方公里,17个市(县)完成了城市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
□观念明显转变
四年来,例行督察后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的明显好转,令各地政府普遍意识到这项工作积极、深远的意义,各地对例行督察乃至整个土地督察工作从开始的不理解变为理解和接受,从不欢迎、抵触变为欢迎和配合,有的地区甚至主动提请督察局前去开展例行督察。
在近两年的例行督察中,各督察地区政府对土地督察工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充分理解和积极配合。各地区党政“一把手”多次过问例行督察进展情况,并到督察组驻地看望督察组工作人员。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都能够正确对待,积极整改。广西百色市、广东肇庆市、湛江市等地区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还亲赴广州督察局反馈意见,汇报整改情况。
例行督察促使地方政府负责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通过开展例行督察、整改验收,并辅以正面的宣传教育,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更加明确地认识到,自己是本区域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问责的对象,管好、用好土地的受益者是政府,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受害者也是政府。许多政府领导在项目建设时主动征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很多地方充实了土地执法力量、增加了编制、配备了车辆。区域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好转,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形势喜人。
□推动管理规范
针对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一些规范性文件与国家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的问题,各被督察地区普遍进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通过“立、改、废”,从根本上规范土地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截至目前,10个被督察地区(不包括2011年的例行督察地区)共废止不符合现行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土地管理文书78个、修改完善8个,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70个。为从根本上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和土地市场秩序奠定了基础。
□督导改革创新
通过例行督察,发现督察地区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各地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程。例如,通过例行督察整改,深圳市和龙岗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理顺土地管理体制,结合该市的机构改革工作,在机构改革中新成立了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统一行使城市规划、土地管理职能;广东省继续理顺基层国土所管理体制,抓好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海南省定安县已将各镇国土所纳入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统一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并新招录和选聘工作人员20名,增加编制5名,缓解了基层人员不足的局面;广东省对建设用地审批制度进行改革等。四省区市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普遍建立,用地制度改革、批后监管制度实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背后都有例行督察的助推。
□促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通过例行督察,广州督察局发现督察地区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如海南省“四类”历史遗留问题,深圳市“违建”问题,广东省部分城市的“统征地”问题,部分城市被征地农民“留用地”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形成,有着较为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原因,且问题形成时间较长,其中有许多情形在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中尚无明确规定。
对此,该局一方面认真研究,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框架内提出整改和解决的办法;另一方面,要求所在省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研究,针对某些特殊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解决办法,力求从根本上破解,避免问题不断积累。
社会反响
我在广西工作期间,接待过中央各种各样的检查组,从未有一个检查组像广州督察局例行督察组这样,在短短几十天的时间里,对几个地级市的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系统化、客观深入的分析,梳理问题,查找根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广西近几年也自己着手对土地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但收到的成效却比不上广州督察局例行督察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林念修
督察组精湛的水平和坦诚的态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3个例行督察城市发现的问题在广东全省也有一定的代表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将针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组织专题研究,积极探索创新,通过以点带面、整改一地规范全省的做法,争取土地管理工作的主动权。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陈耀光
这次土地例行督察是严肃的、认真的、动真格的,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土地法规教育、土地管理专业教育和廉政教育,让深圳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增强了理念,达到了对深圳市土地利用与管理“全面体检”的目的。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吕锐锋
例行督察工作是对地方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指导,通过连续3年对海南省定安县、海口市和三亚市的例行督察,在海南全省范围内对于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普遍性问题起到了体检一地,规范全省的作用。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 吴开成
土地例行督察是对地方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有的问题不仅仅存在于三亚一个地方,在海南全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们将以此次例行督察为契机,针对广州督察局提出的具有普遍性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梳理,对提出的在省政府层面上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整改,推进全省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毛志华
广州督察局来惠州市开展例行督察工作,是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水平的好机会。惠州市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不足,力争推进惠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惠州市委书记 黄业斌
督察组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辛勤的劳动,准确地点出了湛江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利用土地的意识。湛江市要针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完善工作制度,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湛江市委书记 刘小华
针对例行督察组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肇庆市委、市政府将明确责任,制定方案,认真整改。同时结合整改工作对全市干部进行一次系统的国土资源知识教育,提高认识水平,加强自身约束,从思想上筑牢抵制违法用地的防线,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为落实科学发展预留空间。
——肇庆市委书记 徐萍华
我分管国土工作也有相当一段时间了,对肇庆市土地利用管理情况的了解尚不及例行督察工作几十天的工作系统、深入、全面、客观。广州督察局扎实的工作作风、精湛的业务能力、实事求是的态度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肇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郑剑戈
通过广州督察局开展土地例行督察,进一步提高了百色市各级领导干部对土地资源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百色市将高度重视督察组提出的问题,并切实抓好纠正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促进百色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百色市委书记 刘正东
例行督察对三亚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系统梳理,针对此次例行督察提出的问题,三亚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积极整改、限期改正,对提出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并按照反馈会上各项要求分层、明确责任改进土地利用管理工作。
——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 王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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